临沂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
浏览量:[198601]

临沂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

您的位置:临沂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 > 企业动态 > 一家《多元素磷酸二铵》标准制定者,正式上线!不做,只做专一

一家《多元素磷酸二铵》标准制定者,正式上线!不做,只做专一

来源:临沂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 日期:2017/5/12 10:18:23 By 1988.TV 

在2017年5月5日,临沂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了《多元素磷酸二铵》企业标准,并于2017年5月6日正式实施,临沂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也是全国一家《多元素磷酸二铵》标准制定者!

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详细的内容吧。

《多元素磷酸二铵》执行标准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多元素磷酸二铵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使用说明书及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以磷酸一铵、尿素、硫酸铵及硫酸镁为主要原料,经加工制成的多元素磷酸二铵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应用文件,其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

GB/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

GB/T 8170-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

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

GB/T 8572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

GB/T 8573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的测定

GB/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 真空烘箱法

GB 18382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

GB/T 19203-2003 复混肥料中钙、镁、硫含量的测定

GB/T 24890 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

GB/T 24891 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

HG/T 2680 工业硫酸镁

GB/T 14540 复混肥料中铜、铁、锰、锌、硼、钼含量的测定

HG/T 2843 化肥产品 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、标准溶液、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

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》

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)

3 要求

3.1 外观:颗粒状产品,无可见机械杂质。

3.2 多元素磷酸二铵产品质量应符合表 1 要求。

山东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

4 试验方法

本标准中所用试剂和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,均应采用分析纯试剂和符合 GB/T 6682 标准中规 定的三级水。

试验中所用的标准滴定溶液、制剂及制品、标准溶液、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均按 HG/T 2843 的规定制备与标定。

4.1 外观目测法。

4.2 总氮含量的测定

按 GB/T 8572 中的规定进行。

4.3 有效磷含量的测定

按 GB/T 8573 中的规定进行。

4.4 硫含量的测定

按 GB/T 19203-2003 中 3.5 的规定进行。

4.5 水分的测定

按 GB/T 8576 中的规定进行。

4.6 粒度的测定

按 GB/T 24981 中的规定进行。

4.7 氯离子的测定

按 GB/T 24890 中的规定进行。

4.8 硫酸镁的测定

按 HG/T 2680 中的规定进行。

4.9 微量元素含量的测定

按 GB/T 14540 中的规定进行。

5 检验规则

5.1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
5.1.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:外观、总氮的质量分数、有效磷的质量分数、硫的质量分数、水分 的质量分数、粒度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、硫酸镁的质量分数、微量元素总的质量分数。

5.1.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 3 章全部项目。

5.1.3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a)更新关键生产工艺;

b)主要原料有变化;

c)正常生产时,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;

d)停产一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;

e)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
f)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;

g)合同规定时。

5.2 本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,所有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,内容包括:生产厂名称、厂址、联系方式、产品名称、批号或生产日期、净含量、总氮的质量分数、有效磷的质量分数、硫的质量分数、水分的质量分数、粒度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、硫酸镁的质量分数、微量元素总的质量分数和本标准编号。

5.3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,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,检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。

5.4 本产品按批检验,以一次投料生产的产量为一批,每批数量不超过 100t。

5.5 以整批产品的包装袋数作为总体的物料的单元数,按 GB/T 6678 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。

5.6 从选取的包装袋中,用采样器斜插至袋深 3/4 处采样,每袋采样量不少于 100g,每批产品采样总量不得少于 2kg,将采出的样品用缩分器或四分法缩分至 1kg,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具有磨口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中,密封贴上标签,并注明生产厂名称、产品名称、批号、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,一瓶供检验用,另一瓶密封保存两个月,以备查用。

5.7 试样制备:取一瓶 500g 缩分样品,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 100g 样品,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 0.50mm 孔径筛,混合均匀,置于洁净、干燥瓶中,作成分分析。余下实验室样品供粒度测定。

5.8 检验结果按 GB/T 8170-2008 中 4.3.3 进行判定。

5.9 检验结果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,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袋中采样检验。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,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。

6 标志、使用说明书

6.1 本产品包装袋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,具体执行 GB 18382 的要求。

6.2 本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印刷在包装容器上或放在包装容器内,其内容包括使用方法、肥效说明、贮存使用注意事项,并且其编写应符合 GB/T 9969-2008 的要求。

7 包装、运输或贮存

7.1 本产品用塑料编织袋内衬聚乙烯膜袋包装,按 GB 8569 的规定进行,每袋净含量(20±0.20)kg、(25±0.25)kg、(40±0.40)kg、(50±0.50)kg,每批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 20.0kg、25.0kg、40.0kg、50.0kg;或净含量有其他要求时,应符合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

7.2 本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、防晒、防破裂、避免混载。

7.3 本产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处。

山东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

临沂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企业自我承诺

我司编写并公开的Q/ZLD010-2017《多元素磷酸二铵》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,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。我司生产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,标准编号在相应的产品包装上明示。我司对声明公开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负责,对本标准实施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
临沂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

2017-05-05

关键词:中鲁大化

在线留言

抓住商机,立即联系!马上留言,共同发展!

温馨提示:联系时请说明在火爆农化招商网【1988.TV】上看到的,谢谢!

  • 您的姓名
  • 您的电话
  • 联系QQ
  • 联系微信同手机号
  • 代理区域
  • 留言内容
  • 我已同意并阅读《火爆农化招商网代理商服务条款》
  • 短信验证码

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下方留言后显示!

手 机:下方留言后显示!

电 话:下方留言后显示!

微 信:敬请按以下内容完整填写,提交后将自动显示该联系人微信!

邮 箱:下方留言后显示!

网 址:下方留言后显示!

联系QQ:下方留言后显示!

地 址:下方留言后显示!

提 示:欢迎来电垂询或留言,农化网用户可享受厂家更多支持和优惠!

联系时,请说明是在火爆农化招商网【1988.TV】上看到的,谢谢!留言咨询

临沂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

(手机微官网)

扫一扫,关注手机站,
随时随地,把握更多商机!

客服:杨家成
手机:17603873668
Q Q:2802710492
微信:17603873668 扫一扫,加好友

临沂中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:留言后自动显示!  点击留言 申请样品